荆农机发[2016]2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荆门市管理农机局招商引资工作机制》、《36365线路检测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36365线路检测中心招商引资奖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2.36365线路检测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3.36365线路检测中心招商引资奖惩暂行办法
2016年1月12日
附件1
荆门市管理农机局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别书记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我局招商引资工作,确保见实效和完成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一把手”负责制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农机化发展寻求突破的重要出路,是农机干部职工建功立业的重要途径”的观念,将招商引资作为重要工作拿在手上抓,经常过问,时时指导。
2.局机关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单位组建招商引资专班,明确责任分工、任务到人。要把头脑灵活、善于交际、门路宽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招商专班中来。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三分之一”工作法,将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工作上,落实“一线法”,在招商引资和服务项目的一线解决问题;督导本单位制定周(旬)、月、季、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挂帅外出招商2次,每月主持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招商引资工作,梳理信息,作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发动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强化责任担当,聚焦招商、聚焦项目,积极主动出去招商,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5.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锻炼、培养与发现干部的重要阵地,作为推荐、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责任奖发放的重要参考。
二、定期例会制
6.局每月28日前召开1次局招商引资工作会。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招商专班其他成员必须参加。参加人员逐一汇报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并进行点评,研究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7.招商专班每周一碰头一次,对上周招商引资信息进行交流、分析、汇总,实行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并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将碰头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重要事项立即汇报。
三、宣传推介制
8.准备推介资料。加强与市招商局沟通联系,掌握全市招商宣传片和推介词的最新信息;根据局招商工作的目标对象,有针对性的准备农机、电子信息产业招商项目资料,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外出招商时,必须携带统一的招商引资宣传片和统一推介词。
9.建立推介平台。通过农机产品代理销售商、科研院所及专家(或专家团队)、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与咨询机构、商会协会、荆门驻外地办事处、系统内专业信息、专题招商活动(专班)、重大展会活动,以及其他信息资源等平台和渠道,广泛推介项目信息,加强对农机装备制造世界20强、国内行业50强等企业的项目推介。
10.挖掘三个资源。一是挖掘荆门老乡资源。鼓励全体干部职工深度挖掘老乡(及亲朋好友)资源,建立联络图。二是挖掘本土企业、落户客商资源。推动本土地企业“走出去”,通过“举旗当帅”、“找帅当兵”的并购重组模式和交流介绍,为我市补充一批新资源。三是挖掘国内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资源。尤其是加强与沿海行会协会、商会(如温州商会)的联系,探索开展市场化合作方式。
11.策划包装项目。根据年度招商引资项目任务及重点,围绕打造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农机特色制造、农机流通服务、农用航空、秸秆综合利用等产业链条,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工作,编制项目策划书。项目策划书必须体现客商的诉求和具体要求,在第二次(或首次)与客商见面时呈送。
12.定期组织培训。每半年组织干部职工招商引资培训,学习招商引资政策、知识、流程、项目策划包装技巧,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招商项目的产业政策、优惠条件、发展方向,提高其招商能力和水平。
四、信息收集处理制
13.信息收集。建立农机产品代理销售商、科研院所及专家(或专家团队)、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与咨询机构、商会协会、荆门驻外地办事处、客商等信息资源库,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名称、地址、从事行业、联系方式、现状、投资意愿等。全体干部职工每半年必须提供1条有价值的招商引资信息,招商办公室负责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对重要信息立即上报。信息来源依照“谁先登记”的原则认定信息提供人。
14.信息台帐。局招商办按照大容量、高质量、动态化、网络化要求,建立信息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信息收集登记、客商信息库、项目信息、项目活动清单等。项目信息分农机类(具体包括装备制造产业、农机流通服务、农用航空、秸秆综合利用)、电子信息类和其它类。
15.信息分析。在核实项目信息的基础上,10日内进行甄别和初步筛选,看其是否符合招商引资“三关”(环评关、安评关、投入产出关)、“三不(不引进房地产项目、不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引进不能提供税收的项目)”规定,明确值得继续跟踪的项目和可以直接剔除的项目;20日内对值得跟踪的信息及项目召开初审会,由局班子成员及招商办成员参加,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参加。
16.信息报送。及时向市招商局和东宝电子信息产业招商专班报送工作信息,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必要时向市领导汇报。
五、重点跟踪制
17.对于确定跟踪的重大项目,实行局主要领导牵头协调,指定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和招商办、项目联络人紧密跟踪的三级跟踪服务制度。重点项目则实行指定班子成员牵头协调,局招商办具体负责,项目联络人紧密跟踪服务的跟踪制度。
18.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牵头人要及时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申请召开项目协调会,解决项目引进落地中的问题和困难。
19.局招商办根据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包括了解客商需求、向客商反馈所需信息、协助办理各种手续、帮助解决有关事项,为客商提供长期服务。
20.局招商办要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牵头领导汇报。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必须立即汇报,抓紧做好协调工作。
六、考核奖惩制
21.开展年度干部职工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行招商引资日常工作与完成目标任务相结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管理,日常工作30分,目标任务70分。
22.日常工作考核
(1)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每条5分,完成2条任务得10分;
(2)干部职工根据自己提供的信息至少出去招商引资1次,并取得一定效果,10分;
(3)整理涉及个人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5分;
(4)配合完成项目联络工作,5分;
23.目标任务考核。以项目签约为依据,完成个人(或科室)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指固定资产投资额),得70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0%以上的,加10分;引进的项目获得市里通报表扬或加分的,加2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其得分按签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百分比折算。
荆门市农机局招商引资百分制考核细则附后。
24.将招商引资考核情况与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和提拔重用等结合起来,对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招商工作和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或科室)给予批评,在表先评优和提拔重用中实行“一票否决”。提取在职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责任奖总额的50%,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比例发放。
附
荆门市农机局招商引资百分制考核细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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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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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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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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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
工作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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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价值的招商引资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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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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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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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出去招商引资1次以上,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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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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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效果得5分,不出去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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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涉及个人招商引资项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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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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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完成项目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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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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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任务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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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科室)引进固定资产招商引资任务,具体任务见局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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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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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0%以上的,加10分。引进的项目获得市里通报表扬或加分的,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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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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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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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1.一般项目信息的收集及进库。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招商引资信息,报局招商办登记,进入局招商引资一般项目信息库。信息内容包括:姓名、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经营行业和现状、拟投资项目内容、项目信息联系人(包括原始信息收集人和二手信息收集人)及联系电话等。
2.重点项目信息收集及进库。局招商办对干部职工提供信息和其他信息进行核实、分析,对有价值的信息,根据项目类别、投资企业性质、投资规模大小等,凡上市公司、外资、农机装备制造全国100强或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均作为重点项目信息收录入局招商重点跟踪企业信息库。
3.重点项目研判筛选。局班子成员及招商办成员参加,必要时咨询或邀请行业专家参加,对重点信息进行分析,看是否符合市招商引资“三关”、“三不”规定和“四跟四不跟”要求,确定是否跟踪该项目信息。
4.沟通联系形成意向。对确定跟踪的重点项目信息,明确项目牵头领导、项目责任人和联系人,实行重点跟踪,加强与信息提供人及客商的联系,进一步了解客商的意愿,及时反馈,准备项目资料并积极推介,确保让客商形成继续洽谈的意向。
5.双方实地考察洽谈。局组织相关人员(包括项目承接园区领导)带宣传推进和项目相关资料前往客商企业上门推介洽谈,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客商企业情况;邀请客商来荆门考察投资环境条件、项目拟承接园区和所投资产业基础、现状,客商宜带项目简介书来荆考察,增进双方的进一步了解。
6.讨论清单及时答复。客商就来荆门投资项目所关心的问题及要求列出清单,由局招商办整理后转交落户园区或园区所在地政府解答。项目落户地政府及园区根据市招商引资项目测评、会审的可能要求,向客商对项目落地提出问题,请客商解答。双方意见不一致时,进一步洽谈,努力达成一致意见。
7.正式签订项目合同。在双方就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条款在权限范围内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定合同初步文本。草拟好的合同文本送招商局、法制办对项目内容、规模、建设周期、合作方式、土地等资源供给、退出机制等进行初步审核。合同文本经审核、修改完善后,客商与落户园区(或当地政府或承接企业)签订项目合同。
附
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图
附件3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招商引资奖惩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市委书记别必雄同志“在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研判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全体农机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市农机局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当前招商引资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帮助市农机局成功引进资金(含技术、设备)在我市投资兴建符合市政府规定项目和为农机局提供有价值招商信息并成功将该企业引进荆门的社会自然人和私营机构均为奖励对象(以下简称引资中介)。
第二条 对引进资金及为市农机局提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的有价值招商信息并成功将该企业引进荆门投资下列项目的引资中介,给予奖励。
(一)农机装备制造项目;
(二)电子信息产业项目;
(三)被市招商局认定为完成市农机局招商引资任务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 对符合第二条规定项目的引资中介按以下标准奖励: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到资额的1‰予以奖励,奖励总额10万元封顶。
局招商办负责受理招商引资中介奖励的申报,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实际投资额审核认定工作,并上报局党组研究。
第五条 对同一投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引资中介的,视为一个引资中介团体计奖。
第六条 引资中介在投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后,持投资业主对其出具的书面确认书,到市农机局招商办公室办理引资中介资格确认手续。投资项目资金到位且开工建设后,引资中介持资金到位证明(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有效验资报告),向农机局招商办公室申报到资确认。
农机局招商办公室在收到引资中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资确认申报后,于10个工作日内会同落户园区组成专班对项目引资中介情况、项目到资和建设情况等审核确认,提出奖励意见报项目落户地政府协商。
第七条 对由引资中介引进的项目投资一次性全部到位的,按应发奖金额的50%兑现奖金,其余50%在投资项目完工、正式投产运营(引进设备的在该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半年)后,由项目落户地方政府确认后予以兑现。项目投资分期到位的,在项目完工、正式投产运营后,按实际到位的项目投资额计算实施奖励。
引资中介的奖励资金由项目落户地政府解决。引资中介在项目建成后一年内未办理登记、申报奖励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第八条 对于市农机局本单位干部职工不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年终未完成市农机局所分配招商引资任务的领导、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惩罚,招商引资任务完成与否直接与单位、科室及个人的年度目标责任奖挂钩。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科室及个人按照荆门市农机局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机制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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