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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4-10-13 15:09:34

实施主体
36365线路检测中心
权力依据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促进农业机械维修网络建设,监督、规范农业机械维修市场秩序,提高农业机械维修质量。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对象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企业
服务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
材料
1、《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
3、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
4、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5、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36365线路检测中心监督管理科
0724-6038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