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机动态
政务公开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购机补贴
社会化服务
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权力和服务
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4-10-13 15:05:11
实施主体
36365线路检测中心
权力依据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对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监督内容
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
行为
监督程序
监督检查
→
立案
→
按责论处
→
结案
监督检查
对象
进行
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的农机手
承办机构
及联系电话
36365线路检测中心监督管理科
0724-6038483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X768分辨率 Copyright 2011-2015
版权所有:荆门市农机局 技术支持:荆门市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中心
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72号 邮编:448000 电话:0724-6038486 传真:0724-603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