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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6-03-29 15:43:49

 

    为推进全市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发挥农机科技创新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中的作用,现制定2016年全市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科研与示范推广,解决当前全市农机化发展中主要农作物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发展不平衡,不同作物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农机化发展不平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增产增收型农机化发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等问题,服务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具体工作

1.建设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围绕打造高效生态农业“三带五区”,在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万亩农机化综合示范区,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特点,将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机具在综合示范区进行集成配套,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系列农作物、(养殖业机械化)周年生产模式。

2.推广节能环保农机化新技术。重点抓好蔬菜(大蒜、萝卜、芹菜)生产机械化、水稻基质育秧及机插(摆)秧、秸秆综合利用、机械高效植保、棉花生产机械化等农机化技术的示范推广,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现场会、演示会、培训会,使应用农机化新技术成为社会共识。

3.开展农机化技术攻关。针对目前农机化发展中重点、难点,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机具选型,重点抓好大蒜播栽机械化技术机具选型、模式研究;稻油水旱连作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机具选型、模式研究;开展“农机化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专题研究,为农机化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4.做好农机化科研推广项目储备。组织技术力量,将各地“十三五”期间在建及拟建农机科研与推广项目进行汇总,建设项目库,并聘请专家进行论证,提高农机化科研推广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及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

5.培养农机化科研与推广人才。组织2-3次农机化科研与推广“传、帮、带”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谈经验、谈感受等形式,加强对年轻科研推广人员、一线科研推广人员的培养,逐步使他们成为农机科研推广的主力军。

三、有关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的领导,把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作为农机化重点工作,科学谋划,强化措施,抓出成效。市农机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专业技术官、农机推广站主要负责人及农艺专家等组成的全市农机科研及推广专家指导组,开展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等工作,各地要安排相应专班、专人负责,共同促进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

2.争取资金支持。将农机科研及推广工作项目化,并将其作为向各级财政、科技等部门争取资金的主要途径。市农机局将从市级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农机科研推广工作。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导向作用,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农机科研及推广工作紧密结合,优先保证重点和薄弱环节作业机械购置补贴。

3.农机农艺结合。加强与农业技术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农机和农艺协作机制,发挥农艺专家在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中的建设性作用,在农机科研与推广的决策、方案设计、实施等过程中全程聘请农艺专家参加。

4.依靠依托基层。以乡镇农机服务中心、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为依托,通过政策、资金倾斜,调动基层参与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的积极性,使农机科研与推广工作真正接地气、出成效。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