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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农机叠加补贴的发展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8-03-30 10:14:25

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机械化,农业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出台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购买农业机械,逐步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措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一项农业机械化技术支持措施,其实施效益突出,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有利于提高粮食产量。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及时稳定农业生产,推进农业发展和推动农村社会进步有重大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紧跟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东宝区逐步向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转型。因此推广新型机具服务农业生产是农机部门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为了新机具的推广工作进展顺利,政府从2014年开始逐步出台了一系列的叠加补贴政策,明确了部分重点机具实行叠加补贴。2014-2017年农机局共申请机具叠加资金276万元,补贴机具5种类型89台套。叠加补贴政策的出台,激发了农民购买新机具的热情,提高了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更好地为“三农”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具体措施

(一)领导重视,政策到位

12014年出台《东宝区农机购置叠加补贴政策》

2014年,我区为鼓励农业种植大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购置农机具,提升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区政府决定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对具有我区农村户口并享受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民或在我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区级农机具叠加补贴。

这次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主要有乘坐式插秧机、农作物秸秆打捆机、油菜(小麦)精量播种机、粮食烘干机四种。区级农机叠加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乘座式插秧机1万元/台(国家补贴标准5万元/台),秸秆圆捆压捆机0.5万元/台、方捆压捆机1万元/台(国家补贴标准圆捆机 1万元/台、方捆机3.2万元/台),油菜精量播种机0.5万元/台(国家补贴标准0.6万元/台),粮食烘干机1万元/台(国家补贴标准10-20/批处理量3.6万元/台)。

22015年出台《2015年东宝区秸秆收储利用补贴实施方案》

2015年,为提高辖区内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参与收储秸秆的积极性、鼓励加工企业对接杆进行综合利用,加快建立我区秸秆收储、综合利用体系,特制定《2015年东宝区秸秆收储利用补贴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201511日至1031日购买了享受国家补贴打捆机具(圆捆机)的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没纳入国家补贴的打捆机械不享受区补贴。由区财政投入60万元对收储机具进行叠加补贴,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外,每台由区财政叠加补贴1万元。购买5台以上的取得补贴资格,以购买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补完为止。

32017年出台《2017-2021年东宝区秸秆收储利用补贴办法》

2017年,我区为提高辖区内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参与收储秸秆的积极性,鼓励加工企业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加快建立我区秸秆收储、综合利用体系,我区农机局结合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制定了《2017-2021年东宝区秸秆收储利用补贴办法》。

《补贴办法》规定:东宝辖区内购买收割打捆机具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收储企业(没纳入国家补贴的机具不享受区补贴),由区级财政进行叠加补贴,补贴标准为圆捆机补贴1万元/台,方捆机补贴4万元/台,半喂入式收割机补贴2万元/台。

(二)稳步实施,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区大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体系,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建造收储中心达到一定规模,区政府按照规模标准给以补贴,其中打捆机在享受国家补贴后,区政府按照政策进行叠加补贴。在区政府政策的刺激下,打捆机具得到广泛推广,我区秸秆打捆能力稳步上升,秸秆收储体系逐步完善。

2015年,全区推广圆捆机18台,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区农机局按照《2015年东宝区秸秆收储利用补贴实施方案》,申请打捆机具叠加补贴资金18万元,按每台1万元的补贴标准给予区政府的叠加补贴。

2016年,全区推广秸秆打捆机械28台,其中圆捆机6台,方捆机22台,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区农机局按照《2015年东宝区秸秆收储利用补贴实施方案》,申请打捆机具叠加补贴资金94万元,按圆捆机每台1万元、方捆机每台4万元的标准给予区政府叠加补贴。

2017年,我区推广打捆机39台(方捆机)、半喂入收割机4台,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区农机局按照《2017-2021年东宝区秸秆收储利用补贴办法》,申请机具叠加补贴164万元,按照方捆机每台4万元、半喂入收割机每台2万元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四)规范程序,监管到位

1、程序明确。一是提出申请,申请对象(机具必须享受国家补贴)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提供个人户籍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和农机购置的相关资料。二是基层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补贴对象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公示7天后报送区农机局审核。三是审核把关,区农机局审核农机购买者的身份户籍及叠加补贴农机购买渠道、型号,确定农机具购置叠加补贴金额。四是严格审批,区农机局审核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并根据区政府批复意见由区农机局将农机购置叠加补贴通过“一折通”直达农机购买者账户。五是绩效考核,区财政局根据补贴名单抽查叠加补贴发放是否符合规定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严格核机。一是机具在办理国家购机补贴时,农机局会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农户家里进行核车,查验补贴机具的铭牌,人机合影,喷绘补贴标志。二是在办理叠加补贴时对机具进行复查,入户复查严格按照“见人、见机、见发票、见机具永久铭牌、见补贴标识”的要求进行。三是在重要农时,深入田间地头不定时核机,确保补贴机具在东宝辖区内服务农业生产。四是做到核机情况有记录,有汇总汇报材料,实行“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了全部补贴机具真实可靠。

3、落实责任。一是经销企业与购机者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明确职责,减少市场纠纷。二是购买者要配合农机局做好机具的抽查核实工作,如申请情况与事实不符,一切责任有购机者承担;三是农机局与经销商签定销售承诺书,必须保证补贴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并协助农机局做好机具的核实工作。

4、宣传政策

叠加补贴政策是我区出台的地方政策,为了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起到带动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对办理农机叠加补贴的机手加以政策宣传。一是要求办理叠加补贴的机具在2年内不能变卖;二是只能在东宝辖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不能跨区作业。三是不得与经销商勾结,套取叠加补贴资金。以上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核机难。购买机具的农户分布在各个乡镇的各个村,每次核机跨度大,次数多,因农机局人手不足,缺乏交通工具,造成核车难度大,工作经费不足。

二是监管难。农民属于个体,买卖机具属于市场行为,机具变更无需办理任何转让手续,造成叠加补贴机具的监管工作困难重重。

四、工作建议

1.对打捆机具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厂家直销模式,发放到各村,以村集体办理补贴,防止机具流失。联系打捆机具厂家,讲价议价,以政府叠加补贴4万元和国家购置补贴28800元(根据国家补贴实际情况定)的价钱商议购买。直接发到村,由村组织农业生产,受村民监督,可降低机具流失风险。

2.扩大叠加补贴机具范围。东宝区的农机化水平已达到80.1%,但是由于机播环节机械化水平只有36%,无法实现全面全程机械化,建议扩大叠加补贴机具范围,重点对插秧机,播种机进行叠加补贴,提高我区机播机械化水平,早日实现全面全程机械化作业。

3.对烘干机及无人机进行叠加补贴。去年秋收期间连续阴雨天气,给我区农业造成了损失,粮食抢收后无法晾晒,导致二次损失,我们要吸取教训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加大政策引导农户购买烘干机,以健全我区农机种类,以应对各种天气。无人机植保是高科技应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降低人工打农药的成本和使用农药的剂量。无人机植保在我区应用少,应该加以政策引导,推广无人机植保,打造绿色农业。